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进入"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将生态环境建设体现在"五位一体"、"五大理念"和"新五化"的决策部署上,并转化成路线图和施工图,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引起了世界的瞩目。德国欧绿保集团联合首席执行官阿克塞尔·施魏策尔认为,"中国很快将成为全世界在这一领域的领导者,将比德国更短的时间内实现环境改造。"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则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孔子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在我国的历史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蔓延,湮没了繁荣一时的丝绸之路。楼兰古城因屯垦开荒、盲目灌溉,导致孔雀河改道而衰落。古人关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和关于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至今乃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从上世纪80年代初,就把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又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比如,能源资源约束强化,石油等重要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快速上升;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情况严重;一些地区由于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已经接近或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全国一些地区持续遭遇雾霾袭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等。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我国发展中的明显短板。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保护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显著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建设"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安居乐业。
近年来,我国污染治理进程明显加快,环境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顺利,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二是环境法治建设日益加强,从严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公众的监督意识稳步提升;三是环境制度和管理不断完善,先后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配套文件,划定生态红线、开展战略和规划和项目环评、注重标准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环境预防措施得到强化,绿色环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以上三个方面的成效集中体现在我国"十二五"期间四项约束性指标得到全面完成,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可比数据,相比2013年,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4.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3.6%。其中,京津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7.2%。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标,这在全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说明我国特大城市群空气污染的难题正在逐步解决。总结"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建设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红利释放进一步增强,促进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三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将有效改变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为环境保护带来政策红利和法治红利;四是公众对环境保护关注度持续提高,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合力,同时对环境产品的需求显著提高,会成为推动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动力。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污染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留下的环境问题复杂性增强,解决难度加大,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的各项工作更加艰巨复杂。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程度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水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水体特别是一些重点流域的支流污染严重,地表水质状况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态势,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均在减少,优良水体保护难度加大;土壤环境质量方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农业生产与土地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依然严重,城镇化、工业化与资源开发导致的流域生态破坏、自然海岸线丧失、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减少等问题加剧;环境风险方面,我国正处于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一些地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成为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概括来讲,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没有改变。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生态环境的严峻现状,才能理性客观、执着坚定地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以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都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发展过程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再补回去,其结果是整治的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上世纪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如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西方传统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十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教训极为深刻。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建设现代化国家,走欧美"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行不通,而应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
(一)把绿色发展作为新的发展理念,落实"十三五"规划
绿色发展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新四化"增加了绿色化为"新五化",着重解决的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十三五"规划纲中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注重推动建立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的经济体系、市场激励机制和社会行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中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单列一项,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资源环境指标就有10项之多,并且全部为约束性指标,占所有约束性指标(13项)的77%,占"十三五"规划纲要所有指标(25项)的40%,可称之为分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约束强。比如,在环保约束性指标中,首次提出到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pm2.5未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70%,劣v类水体比例小于5%。再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例,"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鲜明态度、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二)树立生态红线观念,抓好生态环境建设
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必须把环境治理作为百姓休戚相关的民生实事来抓。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生态红线,就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这个红线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必将危及生态安全、人民生产生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到了严重的程度,非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不可,不然不仅生态环境恶化的总态势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我们要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为确保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的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从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等7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些安排体现了以下6个特点和要求:
一是突出源头预防。要求强化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积极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二是突出节约与保护协同。要求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并对用水、用能、用地等都提出了具体强度和总量双控指标;三是突出环境治理。要求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突出系统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提升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生物多样性;五是突出制度建设。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建立绿色税收体系,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筑牢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屏障,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妥善处置突出环境事件;六是突出重大工程支撑。通过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6项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带动环境治理。紧紧抓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全党全国要一体遵行,决不能逾越,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
"十三五"蓝图已经绘就,下一步就是要真抓实干,严格考核问责,把目标任务与年度指标的下达、落实和总结结合起来,与环境保护督察巡视结合起来,与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年度情况调度结合起来,确保分解落实、任务作实、效果真实。要把"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系列部署落到实处。概括起来,就是要紧紧抓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突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路线图就是要推动落实5个方面的任务:即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以法治和标准为牵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以社会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如果生态环境指标很差,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表面成绩再好看也不行,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要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追责。
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