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分配是古代日本天皇制的核心问题之一。为了合理、有效地分配权力资源,日本确立“位阶制”,按位阶把官人阶层分为不同等级类型,以此赋予官职、确定封禄,形成“有位者集团”。由于古代日本位阶的授予是按照天皇及其一族的远近关系以及各氏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实力和地位为划分标准,因此,在“有位者集团”中,以皇室血缘关系为纽带连结起来的皇亲阶层占有特殊的地位。他们由天皇授予位阶、担任官职,被纳入官僚体制中,且往往介入中央权力运转的核心,从而对当时政治权力的分配与古代天皇制产生重要的影响。
古代日本通过不断地细化位阶划分,将授予冠位的范围从大贵族,扩展到中小豪族,反映出位阶制的日趋完备、官僚制的日益复杂和等级制的日趋严格。《大宝令》颁布以后,实行了新的叙位制,确立了以皇室血缘关系为纽带连结起来的皇亲阶层在官人阶层中的特权地位。随着皇亲地位的不断提高,也使其可能会危及皇权自身,因此,随着官僚制度的不断完善,皇亲对于天皇制政权的重要性降低,皇亲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特别是诸王,虽然从直叙从四位下这一点来看,享受着十分优厚的待遇,但从再次升迁这一点来看,其仕途并不顺利,他们或是升迁次数少,或是升迁速度十分缓慢,甚至没有升迁的机遇。
律令制下的皇亲根据天皇所授的不同位阶担任相应的官职。这种将位阶与官职相对应的选叙制度习惯上称作“官位相当制”。与天皇有着血缘关系的皇亲通过担任官职,被纳入到官僚体制中。天皇通过任命皇亲就任知太政官事来辅佐天皇,以期调整贵族势力与皇亲势力之间的关系,并以此牵制太政官的权力,达到维持天皇权威的目的。在律令制下,亲王和诸王很少就任太政官中的左、右大臣与大纳言等职,而是主要就任大宰帅、弹正尹以及八省卿中的中务卿与式部卿等职,唯独没有担任民部卿一职。
皇亲的封禄可分为固定与临时两种。固定的封禄主要包括品田(位田)、食封、职田、职封、季禄以及月料、马料等,临时的封禄主要包括功田、功封、时服、节禄等。由于皇亲与天皇血缘的远近关系以及皇亲的性别差异,皇亲时服具有多重内涵。律令制中的时服只是赐给二世至四世诸王及诸臣,所谓的“皇亲时服”实质上只是男王时服。亲王时服与女王时服独立于律令制所规定的时服之外,并且亲王与女王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定。女王禄不像皇亲时服那样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律令制以及《延喜式》中没有女王任官、叙位后是否停止给女王禄的规定。所谓的女王禄实质上恐怕不是女王时服,而是女王节禄。从表象上看,朝廷赐予的诸王时服、“女王禄”是为了提高诸王与女王的待遇,但从深层上看,诸王时服、“女王禄”实质上是作为维持皇室秩序的一种政策,是加强诸王与女王对皇族的同族意识的纽带。
与公家机构对立,具有私人主从隶属性质的家司制度对古代天皇制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家司制度上获益最大的并不是皇亲,而是藤原氏等其他贵族。随着天皇权力的不断衰落,藤原家势力开始迅速壮大,家政权的独立性和离心倾向显现出来,并最终依靠家族实力开始了摄关政治,掌握国家政权。摄关政治的发展体现在其内部结构上就是家司制的发展。家司制的发达导致了公与私、族臣与朝臣之间的混淆,公与私、族臣与朝臣之间的混淆最终导致了律令制国家的解体。由于皇亲与天皇的特殊血缘关系,所以在律令制中规定了许多关于皇亲在仪礼上的特殊待遇。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章林)